主要职责
1、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党政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区管、部管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交流、奖惩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和各镇办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各级班子过好民主生活会,检查督促下级党委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党员和干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的事业需要,认真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贯彻执行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认真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组织队伍的建设。深入实施“双提双健”工程,提高保障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健全管理服务机制,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深入实施“三民”工程,增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提高居民的满意率和幸福指数,凝聚人心,构建幸福和谐社会。负责全区远程教育工作,协同民政部门搞好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5、负责全区镇办一般干部的管理,负责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党的机关、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进行管理和按《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院、检察院机关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管理。
6、指导、检查、协调全区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区级拔尖人才的管理教育和选拔工作。
7、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审批和国家公务员因私出国(境)的审查和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调查处理干部中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机关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年月和学历认定工作。
8、负责干部和党员、党组织统计工作,收缴和管理好党费;管理干部档案;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意见;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和组织史的编写及文字归档工作。
9、办理省、市管理干部调整工资的审核报批,负责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和党群机关干部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
10、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调整及区机关干部下派锻炼等工作,做好省、市和外地区下派、交流到我区挂职锻炼干部的管理和协调。
11、承担区直机关党的工作管理职能和区委老干部局管理职能,贯彻和组织实施区委及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老干部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12、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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