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办公室

  1、协助部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督查、服务,负责信息信访、机要文书、机关管理、后勤保障、综合督办工作;

  2、负责部长办公会、部务会的会务工作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3、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活动,配合分管部长抓好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政治业务学习及党内组织生活;

  4、负责部机关文件的审核、文印,印章使用与管理,文电收发与处理,会议组织安排,公务接待工作;

  5、履行本部参与市委、市政府各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责;

  6、负责建立健全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财务、财产、值班、安全、卫生、车辆及后勤服务的计划、协调、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7、负责机关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行政、工资和党组织关系接转;

  8、负责各级涉组涉干信访件的处理和来访人员的接待;

  9、负责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科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镇办、农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2、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

  3、了解掌握全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

  4、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5、负责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干部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部分调研课题,负责起草本部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文件和上报材料等工作;

  7、负责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

  8、负责党员教育经费的管理;

  9、协助全区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

 

调研科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综合研究,对全区组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为搞好组织工作提供思路和对策;

  2、负责对全区组织工作调查研究的指导、督办、协调,总结、推广组织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引导;

  3、调查了解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

  4、承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党的组织建设创新的综合研究和指导;

  5、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调研课题;

  6、承担本部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总结以及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区远程办

  1、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规划、意见、制度,并抓好落实;

  3、负责党员电教教材的征订、拍摄、复制、发放并指导基层党组织经常性开展播放收看活动;

  4、做好全区党建工作宣传;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干部科

   1、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等方面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指导;

  2、负责干部制度改革及干部计划、组织、领导职数、工资、待遇等方面的研究与管理;

  3、负责区属随州市管干部工资的申报和区委管理及区委委托管理干部政策性工资审批工作;

  4、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区直参照管理单位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参照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选调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情况综合及办理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的有关手续;

  8、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考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做好全区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工作;

  9、负责组织全区干部统计工作

  10、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协调、指导工作。

 

干部教育科

  1、负责对全区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规划;

  2、协调实施区委管理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负责各单位举办短期培训班和个人外出培训的审核、监督和管理;

  3、指导各类干部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干部培训质效评估和干部培训工作资料收集;

  4、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

 

干部科

  1、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情况综合,研究提出贯彻上级关于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实施意见建议、办法措施。

  2、承办全区乡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日常工作;

  3、承办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日常工作;

  4、承办区级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的任免呈报工作;

  5、承办区直单位中以随州市有关部门为主管理干部的协管工作;

  6、承办区级领导班子换届的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换届和人事安排等相关工作。

  7、负责考察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区直部办委局,区属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并对其调整配备提出建议;

  8、负责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并对其职务任免、调动、交流、职级待遇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9、负责考察全区乡科级后备干部,并提出培养、推荐、使用意见;

  10、负责全区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中层干部的任免工作;

  11、负责区直部办委局政工人事科长或承担组织人事工作职责的科(室)科长(主任)的任免工作;

  12、负责区直部办委局、镇办机关中层主职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职干部的任前备案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党群机关、政府大院各机关、政法单位和镇办干部的调动审批及借用审批工作;

  14、负责区内调出和区外调入干部的受理、审核、报批工作;

  15、负责建立、更新和维护区委管理干部信息库。

 

干部监督科

  1、负责全区选拔任用干部检查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和宏观指导;

  2、受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违纪行为的检查、申诉,对下级机关违反《条例》的错误行为提出制止和纠正意见;

  3、负责新提拔干部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

  4、承办组织部门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通报制度的日常工作;

  5、负责全区犯严重错误干部管理使用工作指导;

  6、负责承办区管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出生年月的审批工作;

  7、负责承办建国前党员党籍党龄问题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批工作;

  8、负责区管干部届中、离任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负责信访和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

  10、负责协调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人才工作办公室

  1、负责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拟定人才工作规划、制度、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人才工作;

  2、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负责区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

  3、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人才工作,建立各类人才信息库;

  4、协调参与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培训、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全区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和表彰工作;

  5、协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人才方面的工作。
 

区直工委办

  1、组织实施区委对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指示、意见决定,负责制订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分类指导和管理区直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工作;

  2、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所属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3、负责区直各部门党组织的成立、撤销、改选及其组成人员的考核、任免和审批工作,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区直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5、指导区直单位党组织抓好群团组织建设。

  6、负责全区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管理工作;

  7、承办改变党的组织关系事宜;

 

老干部局

  1、负责指导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工作;

  2、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工作;

  3、负责落实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和联系离退休干部等制度,承办老干部档案管理及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工作,组织老干部参加理论学习、参观考察、出席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退休审批和副科级以上退休干部、离休干部离退休费调整、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5、负责老干部历史功绩宣传工作,总结推广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开展爱老敬老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6、统筹协调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扶贫助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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