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18〕4号)要求,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严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精心组织学习讨论
党支部要专门组织1次主题党日,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党支部,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一、基本要求
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严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精心组织学习讨论
党支部要专门组织1次主题党日,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党支部,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三、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讲真话、说实话,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评议情况,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党支部客观公正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议结果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失联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班子成员和党员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比如: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调研走过场、遇事推绕拖,文多会多、照抄照搬,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履行责任上推下卸,执行政策缩水走样,“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都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党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五、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讲真话、说实话,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评议情况,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党支部客观公正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评议结果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重新取得联系、本人不能正确认识错误的失联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置。
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专门上门传达有关精神,听取意见建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规定整改时限。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报告兑现承诺情况。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各系统基层党组织实际,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对确实难以集中的,可由上级党组织灵活作出安排。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专门上门传达有关精神,听取意见建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六、抓好整改落实
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规定整改时限。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要抓住最突出的一两个问题马上就改,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对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方面存在的差距,从眼前改起、从具体事情做起。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报告兑现承诺情况。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七、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各地各系统基层党组织实际,专门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般可不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要坚决防止只听汇报、只看台账等形式主义做法。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党组织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指导,要围绕基层党建“整区推进、全域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指导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分析,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党支部比例,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