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
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连续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工)委初审,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定,省委组织部备案,可签订3年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同期大学生村官待遇。为扎实做好我区2014届大学生村官的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7月14日至21日。
二、考察组组成
考察组由区委组织部和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共同组成,一般应3人以上,由组织委员和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党员干部担任。
三、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审查、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程序
1.组织召开2014届大学生村官集中座谈会,对开展2014届大学生村官续聘考察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有续聘意向的2014届大学生村官提交个人申请、三年服务期间的述职报告。
2.征求大学生村官服务所在村党组织负责同志意见,全面了解其在村工作到岗情况、完成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
3.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一次清查,看其考核等次是否均为称职以上;检查民情日记,看联系群众情况和是否按要求进行记载。
4.对2014届大学生村官个别谈话,了解其思想和现实表现。
5.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6.到考察对象所服务的村听取大学生村官述职,由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附件1),其中村干部全体参加,党员群众代表不得少于7名。
7.听取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对被考察对象的意见。
8.考察组向党(工)委报告,提出拟续聘人选。
9.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提出拟续聘人选建议名单。
10.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对是否续聘进行批复。
五、考察要求
1.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的续聘工作,认真按程序组织好考察工作,7月14日前确定好考察对象(违反《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7月17日前完成考察工作;7月21日前将考察结果报区委组织部。
2.考察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续聘的建议名单要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并附有大学生村官的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内容应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不足之处;民主推荐和座谈推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考察组结论和是否续聘的建议。考察报告要有全体考察组人员签名。
3.考察组要有保密意识,不得向外泄露民主测评结果和与被谈话人谈话情况和意见,不得向被考察人许愿。
4.考察组与大学生村官本人和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时要书面记录,标明座谈时间、地点、座谈对象姓名职务,如实记录谈话内容,考察结束后和书面报告一并上交区委组织部。
5.考察对象涉及有需回避情形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曾都区2014届大学生村官续聘民主测评表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日
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的规定,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连续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工)委初审,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定,省委组织部备案,可签订3年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同期大学生村官待遇。为扎实做好我区2014届大学生村官的续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7月14日至21日。
二、考察组组成
考察组由区委组织部和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共同组成,一般应3人以上,由组织委员和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党员干部担任。
三、考察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审查、民主测评、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四、考察程序
1.组织召开2014届大学生村官集中座谈会,对开展2014届大学生村官续聘考察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有续聘意向的2014届大学生村官提交个人申请、三年服务期间的述职报告。
2.征求大学生村官服务所在村党组织负责同志意见,全面了解其在村工作到岗情况、完成工作情况和现实表现。
3.对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一次清查,看其考核等次是否均为称职以上;检查民情日记,看联系群众情况和是否按要求进行记载。
4.对2014届大学生村官个别谈话,了解其思想和现实表现。
5.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6.到考察对象所服务的村听取大学生村官述职,由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附件1),其中村干部全体参加,党员群众代表不得少于7名。
7.听取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对被考察对象的意见。
8.考察组向党(工)委报告,提出拟续聘人选。
9.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提出拟续聘人选建议名单。
10.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对是否续聘进行批复。
五、考察要求
1.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的续聘工作,认真按程序组织好考察工作,7月14日前确定好考察对象(违反《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7月17日前完成考察工作;7月21日前将考察结果报区委组织部。
2.考察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续聘的建议名单要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排序,并附有大学生村官的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内容应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不足之处;民主推荐和座谈推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考察组结论和是否续聘的建议。考察报告要有全体考察组人员签名。
3.考察组要有保密意识,不得向外泄露民主测评结果和与被谈话人谈话情况和意见,不得向被考察人许愿。
4.考察组与大学生村官本人和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时要书面记录,标明座谈时间、地点、座谈对象姓名职务,如实记录谈话内容,考察结束后和书面报告一并上交区委组织部。
5.考察对象涉及有需回避情形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曾都区2014届大学生村官续聘民主测评表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