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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16-11-22 09:26:54   来源:    点击:

 
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曾办发电〔2015〕40号)规定,拟对截至2016年11月底符合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晋升条件的区管干部进行审批,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摸底报表电子档传至QQ380035934,11月25日前完成(审批表和汇总表样表)。
    二是组织部门反馈可以晋升的初步人选,单位查找、复印相关资料,召开党委(党组)会研究。11月底-12月初。
    三是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曾办发电〔2015〕40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正式上报相关表格和复印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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