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办发[2010]33号
各区、市、县党委,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关于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关怀机制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随州市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9日
关于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关怀机制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促进老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现就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关怀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和完善老干部走访慰问制度
老干部走访慰问要坚持定期与不定期、集中和分散、普遍性慰问与重点慰问相结合的原则。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应对离退休干部及其遗属进行普遍性走访慰问;建军节应对曾参加人民军队的离退休干部进行走访慰问;老干部患重病、受灾、去世,或遭遇家庭变故、特殊困难等应对其进行慰问。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带头走访慰问老干部,在走访慰问工作中,要主动关心老同志的身体情况、思想状况和家庭情况,了解老干部政策待遇落实情况,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把走访慰问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老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要认真研究,积极帮助解决。各级党组织、老干部部门要做好走访慰问老干部的组织安排工作。
市领导参加的集中慰问老干部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改制破产倒闭无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老干部由市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和老干部所在社区负责走访慰问。
二、建立和完善老干部住院看望制度
老干部住院分一般性住院看望、重症救治看望和临终关怀。老干部因急重病住院治疗期间,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到医院看望,及时了解病情,并注意协调医院做好诊治工作。对老干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用药、护理、转院、结算、纠纷等事项,要按照政策规定,积极协助亲属进行处理。对一些长期住院的老干部,要定期联系,跟踪掌握病情。对病危临终的老干部,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医院看望,协调处理相关困难和问题。
担任过副厅级以上职务的老干部住院,服务管理单位应向市委老干部局报告。
三、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困难救济制度
老干部困难救济要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对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因灾损失严重、有抚养痴呆、智障等严重残疾子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各单位应给予适当困难救济。
各级财政应安排老干部困难救济专项资金,老干部部门应建立老干部困难救济制度,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实行困难救济提供资金和制度保障。
四、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保障经费,实现老干部关怀机制的有效运转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切实做好老干部走访慰问、住院看望和困难救济等工作。要建立老干部联系档案和有特殊困难老干部档案,为建立和完善老干部关怀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做好老干部走访慰问、住院看望和困难救济经费的支持和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