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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旗)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5-08-03 08:34:04   来源:38-365365    点击:

中组发[2006]8号

  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包括县级市和区、旗,以下统称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县在国家组织结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县领导班子担负着领导县域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责。县党政正职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县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抓好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城乡协调发展,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权基础的稳固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县党政正职与县领导班子成员一道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加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是基层各种矛盾的凸显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处在地方工作一线的县党政正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当看到,目前一些县党政正职的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下所承担的繁重任务还不相适应;一些地方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县党政正职任期内变动比较频繁;个别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这支队伍的建设作为县领导班子建设的关键,切实抓紧抓好。 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以增强素质、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保证,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管理和监督力度,努力建设一支善于治县理政的高素质县党政正职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选拔标准和任职条件,选好配强县党政正职

  要高度重视县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把县党政正职的选拔放在同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突出位置。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针对县党政正职的岗位特点,制定具体选拔标准。要注重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统筹协调能力强、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任县党政正职。同时,还要注意县党政正职人选的群众观念、公众形象和心理素质。要注重从有县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拔县党政正职。从上级机关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选派的,一般应先安排到县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岗位培养锻炼。 进一步优化县党政正职队伍结构。县党政正职队伍要以45岁左右的为主体,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县党政正职。同时,要注意使用其他年龄段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防止在年龄和学历上搞“一刀切”。要注意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县委书记、县长要注意合理搭配,实现优势互补。 完善县党政正职选拔任用机制。要进一步扩大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扩大民主推荐的范围和层面,民主推荐得票较少的不得提名为考察人选。选拔县党政正职要充分酝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名人选原则上要在后备干部或同级优秀干部中产生,经上级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对由县长任书记的和从县党政领导班子外同级转任书记、县长的也要按照对县党政正职的要求进行考察了解。严格执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中办发[2004]13号)规定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挥上级党委全委会在县党政正职选拔任用中的作用。对县党政正职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防止出现“带病提拔”。

  三、加强教育培养,全面提高县党政正职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加强教育培养,是全面提高县党政正职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的基础。省(区、市)党委要加强对县党政正职教育培养的统筹协调,制订教育培养规划,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市(地、州、盟)党委要切实履行对县党政正职的日常教育培养职责。 要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权力观教育,引导和促进县党政正职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的观念。要引导和促进他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不懈奋斗的使命感;要引导和促进他们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引导和促进他们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坚持谦虚谨慎、埋头苦干、艰苦奋斗,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引导和促进他们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自觉经受住考验,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要重点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进一步强化县党政正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观念,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帮助他们学习掌握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领导艺术、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引导和促进他们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把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要引导和促进县党政正职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做到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团结共事。 要加强县党政正职的能力培养。努力提高他们驾驭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提高县党政正职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意识和本领。要引导他们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推进本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基层矛盾、服务城乡群众的本领。 要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积极探索适应县党政正职特点的培训方式和方法,多开展短期培训和专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学习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中西部地区与发达地区可有计划地互相选派县党政正职挂职锻炼。继续在中央党校举办县委书记培训班,在国家行政学院开设县长培训班,在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举办县党政正职专题培训班。省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加强对县党政正职的短期培训。加强对学习培训的督促检查,把学习和实践锻炼的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县党政正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履行职责中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本领。 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扩大视野,多渠道、多形式地遴选,努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县党政正职后备干部队伍。要按照县党政正职的成长规律,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有计划地选派到上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或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地区和乡镇、街道锻炼。要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后备干部的使用。

  四、完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保持县党政正职队伍的相对稳定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是加强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要从有利于这支队伍的稳定,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出发,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改进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县党政正职由省(区)党委管理的,任免前要充分听取市(地、州、盟)党委的意见;由市(地、州、盟)党委管理的,任免前要征得省(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县党政正职的日常管理主要由市(地、州、盟)党委负责。 要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县委书记、县长岗位特点和要求的考核办法。要科学合理地设计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坚持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公众评价的办法。要注重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化解社会矛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工作的考核;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关键时刻和困难时期、在处置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表现中考察了解干部,全面把握县党政正职的德才表现和能力素质。要坚持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干部政绩,注意工作基础和自然条件差异的影响。对考核优秀的要给予褒奖,不称职的要及时进行组织调整,以形成良好的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 要严格控制县党政正职任期内的职务变动。县党政正职原则上要在同一县任满一届,除工作特别需要或有特殊情况的,届中一般不作调整。适当调整换届时间,做到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同步换届。上级党委在换届人事安排上,要超前谋划、通盘考虑,注意上下衔接。县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可适当提前到位。 要认真落实干部交流、回避制度,积极推进县党政正职的交流工作。省(区)党委要有计划地组织县党政正职跨地市交流。交流一般结合换届进行。同一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一般不同时交流。除有特殊规定的外,县党政正职不得在本人成长地任职。 要实施有效的激励。重视县党政正职的培养和使用,把优秀的县委书记和县长作为市(地、州、盟)党政领导班子和省(区、市)直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对较长时间在县委书记、县长岗位上工作,表现比较优秀的,可以在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要注意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定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评选表彰。 要关心爱护和支持县党政正职,为他们干事创业、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上级党委和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与县党政正职谈心一次,注意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落实休假制度。

  五、强化监督,确保县党政正职正确行使权力

  县党政正职岗位重要,责任重大,群众关注。他们能否正确行使权力,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影响一个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直接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必须从严要求,强化监督。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制定有力措施,保证县党政正职正确行使权力和健康成长。当前,对县党政正职要重点在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问题决策和廉洁从政情况方面加强监督。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构建一套便利、管用、真正有约束力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要加强上级监督。建立县党政正职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报告制度;加强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要追究领导责任;要实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制度,对县党政正职因决策错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坚持对县党政正职经济责任的审计;省级党委的巡视工作要延伸到县党政正职,要充分运用巡视的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对反映问题较多的,要适时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函询,对发现行为不检点的,要及时批评、提醒,督促改正;对发现有重要线索、不宜继续在现岗位工作的要先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同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诬告、诽谤者,要严肃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注意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 要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进一步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议事和决策规则,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编制、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重要干部的任免和奖惩,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保证质量,县党政正职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帮助、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县党政正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述职述廉制度,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要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舆论监督。要重视群众意见,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反馈查核结果,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成果。积极拓宽渠道,广开言路,努力营造监督的良好环境。

  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按照以上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县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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